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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止職業災害發生及實施自動檢查,環安室擬定「112學年度環保暨職業災害防止及自動檢查計畫」,業經校長核定,請相關單位依計畫時程配合辦理。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規定辦理。

二、請各相關單位依本計畫擬訂之有關事項執行相關工作,本室將以本計畫作為督導有關單位實施各項環保及安全衛生管理執行之依據。

三、為力行政府節能減紙政策,本項年度計畫張貼於本校環安室表單下載網頁,請自行下載參閱。(https://gen2.ctu.edu.tw/p/412-1052-6664.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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